今天不说朱某夫了,说说另外一个推手,北大法学院的赵宏,以及由她担任主任的人权与人道法研究中心。
注意,北大有两个赵宏,这里说的是人权与人道法研究中心主任赵宏,不是从事国际商法研究的赵宏教授。

在说赵宏之前,我们先看看北大法学院人权与人道法研究中心的光辉历史。同时也看看赵宏之前的两任主任,龚某韧(1997-2015任职主任),沈岿(2015~2020任职主任)。
看完这样的光辉战绩,大家可以自行判断,这个研究中心是以反华为己任,还是以兴华为己任?
(一)与境外机构联合培养人权法硕士,超300人,并让学生在臭名昭著的反华机构实习
北大法学院人权与人道法研究中心与与瑞典隆德大学罗尔·瓦伦堡人权与人道法研究所已经联合培养共16届人权法硕士,超过300人。该项目是中国大陆地区的第一个硕士人权教育项目。人权硕士项目共三个学期(2011年后为一学年),每届从北京大学研究生中招生20人(2008年后为25人)。
这些人顶着北大硕士的光环,如今已经进入我们的许多重要机构。懂法学系统职务和履历的都懂,这些人要么走律师,要么走体制内,没什么其他渠道。
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的人权硕士项目,却必须与资本主义国家合办?这是什么逻辑?

联合培养期间,研究中心还给学生提供爱尔兰人权组织FrontLine、亚洲人权委员会的实习机会。
国内异见人士郭某曾经获得爱尔兰FrontLine前线卫士奖,颁奖词中明确指出郭某也为法LG修炼者辩护。法LG是个什么货色,想必大家都知道的。
爱尔兰著名作家塞巴斯蒂安·巴里在颁奖仪式上说:“郭曾为很多人辩护,有被迫迁的村民,有因信仰而被迫害的法LG修炼者,也有挺身发声的记者。郭是人类精神中忍耐的标志,他象征着生存意志、自由思想和有价值的生命。”



(二)人权硕士的培养理念是什么?第一任主任龚某韧倾向?
该研究中心人权硕士的培养理念是什么?
我们可以从该研究中心的第一任主任龚某韧的发言可以管中窥豹。
请注意,龚某韧还是北大法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与贺卫方是同事,贺卫方也曾担任北大法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
在人权硕士项目结业典礼上,龚某韧致辞:《人权:“我们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该文的观点可以说是极为醒目!我归纳一下:
在该文中,龚某韧主张的是西方宪政!
与此同时中央明确反对西方宪政理论;与中央明确对立!
龚某韧认为中国人民在“钓鱼岛问题”上的正当表态是‘官民互动’的民族主义热潮;
我们不禁疑问,龚某韧是不是认为我们应该把钓鱼岛让给小日本?与国民和国家态度明确对立!
因为钓鱼岛事件,龚某韧认为“我们这个社会离爱好和平的、民主的公民社会还非常遥远。而我们离第二次‘文化大革命’却很近,甚至还可以看到一百多年前义和团的阴影。”(引号中这段是龚某韧原话)。
很明显,龚某韧主张西方公民社会。
而中央明确反对西方公民社会理论;与中央明确对立!
与此同时,龚某韧还为当年的公知派代表南方周末的“新年献词事件”喊冤!
网友们都记得,南方周末当年可是典型的公知!
从上面这段可以看出,这个研究中心主任龚某韧是什么倾向,是反华,还是兴华,大家应该有自己的判断吧!

(三)第二任主任沈岿三问教育部长袁贵仁,对抗中央精神否?
沈岿是研究中心第二任主任,并曾担任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党委委员。
2015年1月1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
1月29日,教育部长袁贵仁在教育部学习贯彻《意见》精神座谈会上强调高校需要【加强对西方原版教材的使用管理,绝不能让传播西方价值观念的教材进入我们的课堂;决不允许各种攻击诽谤党的领导、抹黑社会主义的言论在大学课堂出现;决不允许各种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言论在大学课堂蔓延;决不允许教师在课堂上发牢骚、泄怨气,把各种不良情绪传导给学生。】
也就是坚守“三条底线”(政治、法律、道德)和教材课堂“四个决不”(禁止传播西方价值观、攻击党的领导、违反宪法言论及传导不良情绪)
沈岿看到袁贵仁讲话后,十分着急生气,很快发表了三问教育部长的文章,涉及如何界定“西方价值观”及言论边界等问题。当时闹得全国舆论哗然。
很明显,这是揣着明白装糊涂!作为一个大学教授大专家,怎么可能不知道我们与西方理论和价值观的界限。
沈岿的态度和倾向究竟如何,想必大家都很清楚了。
(四)说说现任主任赵宏
关于赵宏,以及此次涉毒法规通过的程序问题。
下面我主要引用、摘用博主“江宇行舟”网友的文章和评论了。
今年夏天大连某校开除某道德败坏女生,该女生拿着男朋友的钱去看演出,然后与老外媾和,被人拍了视频在外网传播。事情败露后她长期不在学校,踪影不知。学校根据校规多次通知她,都被无法接收。后来学校只好在校内发通知开除她。
此时,我们同情吸毒犯的赵宏教授,第一时间举起道德大旗,一反她惯常要求不搞道德审判的标榜,对学校开展了道德审判,丝毫不顾学校根据校规处理的法理依据。

对于治安管理处罚的规定,赵教授向我们的信息披露,有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从2024年到2025年大半个年头,在与赵教授相关的报道中,她的举例从来不涉及毒品,讲的都是诸如博士生PC后被限制了、赌博后开无犯罪记录开得不干净了、甚至是娃娃坐副驾驶不系安全带被记录了,越说越鸡毛蒜皮,以此佐证封存的合理性。
直到今年10月,赵教授的报道里终于出现了吸毒,但都是因为误服药物的错认。不过措辞间已经悄悄在变化,问出了“黄赌毒真的罪大恶极吗?
赵教授的话术逻辑与此次《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一审、二审、三审逻辑一致。根据二审稿,违反治安管理记录的封存对象是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而三审稿却突然大改动,变成了所有人。如此大的改动,却没有公开征求意见,直接通过了。
这个流程合法吗?
如今,我们看到了吸毒与其他违法行为都被并列,赵教授也主动认领了是她在三审里倡议把档案封存从未成年人扩展到全员,但在她的观念里,这“还远远不够”只是“坚冰打破了一小块”。
“还远远不够”!
“坚冰打破了一小块”!

这是什么意思!?
是不是必须和美国一样遍地瘾君子才可以,或者甚至要超过美国才可以。
另外请大家特别注意,有网友指出这次的涉毒条款更改,不仅包第136条的封存吸毒者信息。也包含第85、86条,将四种原本属于刑事犯罪的罪行,也划入同时归治安管理法管辖。
这些罪行包括(1)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2)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3)介绍买卖毒品;(4)非法生产、经营、购买、运输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配剂的。
也就是说,上述四种罪行以后很可能就会可大可小。可大可小这种操作手法,在基层具体实践时候会如何走样,你懂的!

不禁想起人民英雄纪念碑上的第一幅图——虎门销烟。虎门销烟已经过去186年,建国后我们终于铲除了毒品,而现在有些人却公然要开历史的倒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