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菜单

大妈走路回头撞到男子,男子被法院判赔偿7万

  青岛这次又火了!六旬大妈走路时突然转身,撞到了身后的男子后倒地骨折,经法院多次调解,男子因没有保持安全距离,赔偿大妈70000块,网友:这次又创造新名词了!

  在这次普法案例中,李沧区法院立案庭庭长韩继升介绍,事发当天,大妈刘某在前面走,边走还边打电话,后面的王某跟在她后面

  监控里看得清清楚楚,大妈突然转身往回走,直接和王某撞上了。这一撞可不轻,大妈摔得右腿骨折,还落了个十级伤残。考虑到大妈年纪大了,这伤对她影响不小

  法院看了监控,觉得大妈突然转身确实有问题,负主要责任,但后面的王某没保持安全距离也有责任。最后七算八算,让王某赔了七万块

  值得一提的是,最后韩庭长还用了一句“圆满解决”

  但这一次网友们并不太买账,有人说这安全距离到底多远才够?难不成以后走路都得拿尺子量着?

  也有人说大妈突然转身,换成谁都躲不开,这责任划分不太合理

  其实也不怪大家这次意见这么大,现在路上行人多,大家都急匆匆的,难免会有磕磕碰碰。但一出事就要赔钱,谁心里都不舒服。普通人的正常行走也要被追责,确实让人心里打鼓

  这事给大伙儿提了个醒,走路也得留个心眼,前后左右都得注意着点。不过话说回来,真要较真起来,这路还怎么走?

  说到底,这类事儿还得看具体情况。法院调解也是为了让双方都能接受,但判罚标准能不能更明确点?比如到底多远算安全距离,突然转身到底要负多大责任。有了明确标准,大家走路时心里也有底。不然今天赔七万,明天说不定就轮到自个儿了,这谁受得了?

收藏此文 赞一个 ( )

支持红色网站,请打赏本站

微信打赏
微信扫描打赏

相关推荐: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