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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判新自由主义就是否定和反对改革吗?

批判新自由主义就是否定和反对改革吗?

胡若痴 卫兴华

  现在需要弄清的问题是:我国有没有新自由主义思潮?为了辨明是非,需要首先对什么是新自由主义有所了解;其次,我国学界批判新自由主义究竟是指向什么?

  新自由主义及其危害,国内外学者已讲得很多,这里只从说明问题的角度简明概括其主要观点。新自由主义是区别于18世纪的资产阶级自由主义的新派别。18世纪中后期,亚当·斯密确立了自由主义的经济理论,“经济人”假设是其理论基础。1929—1933年世界资本主义经济危机发生,自由主义分化为两派:凯恩斯学派和哈耶克等的新自由主义学派。由于应对大危机需要,主张国家干预的凯恩斯学派占据了主导地位。到20世纪七八十年代,由于资本主义国家发生了“滞涨”,凯恩斯主义失灵,新自由主义流行起来,广泛流行于八九十年代。新自由主义的观点扩展到经济、政治、社会、价值观等领域。仅就经济领域来说,它主张彻底私有化、完全市场化、普遍自由化;它反对公有制;反对国家对经济的干预和调控。事实上,新自由主义是否定和反对社会主义的经济制度和社会制度的,其代表人物有哈耶克、弗里德曼等。

  新自由主义在全世界推行,造成了巨大的恶果。在拉美国家,新自由主义导致企业大量破产、资本外逃、债务深重、贫富严重分化,经济增长缓慢。苏联实行新自由主义主导的改革,导致国破党亡。资本主义国家也导致了一场严重的国际金融和经济危机,至今没有完全走出危机的泥沼。

  中国的改革,从性质上来说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与发展。改革的目标,是建立和完善有国家宏观调控的、与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相结合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的中心环节是搞好搞活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要坚持宪法规定的国有经济为主导、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制度和道路。正是由于我国实行了这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实现了改革30多年来年均9.8%的经济增长率,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表现出与实行新自由主义国家造成灾难性后果的巨大差距。

  既然我国改革的指导思想是正确的,为什么学术界还要批判新自由主义呢?有两个原因:其一,西方政要与学者在向我国推销新自由主义,如弗里德曼就对中国鼓吹实行私有化。当前,全世界看到新自由主义的祸害,掀起批判新自由主义的浪潮,我国也要抵制新自由主义的侵蚀,开展批判;其二,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国内新自由主义的思潮一直干扰着我国的改革开放大业,彻底私有化、全面市场化、经济政治自由化的声音经久不衰,且有愈演愈烈之势。

  我国私有化主张的表现之一,是高调宣扬“国退民进”“国有企业从竞争领域退出”,即要求国有企业让位于私有经济。因为宣传势头持久而强硬,人们误以为是中央精神,其实中央是不赞同这种观点的。《人民日报》和《经济日报》为传达中央的精神,曾发表了多篇否定这种观点的文章,但收效甚微,至今还有人将“国退民进”宣传为国有经济改革的方向。

  我国私有化主张的表现之二,宣称我国国有经济是“国家社会主义”,谎称其根源于希特勒的国家社会主义工人党,而私有制经济是“民办社会主义”。这一观点以曹思源为代表,他在香港《前哨》1999年11月9号发表《中国经济改革走向》一文,并刊登了他1999年在北京大学讲演的照片。文章的内容与在北大讲演以及1999年5月在美国一所大学的讲演相同。他在讲演中发问:作为“国家社会主义”的国有经济是谁发明的?回答“是希特勒”!还特别声明:“我在北大也讲了”,“翻遍马克思恩格斯的著作,他们从来都不是国家崇拜论者,不是国家社会主义者,国家社会主义的祖宗是希特勒,而民办社会主义是老百姓办起来的。”国家社会主义“在一天天烂下去”,而“我们的民办社会主义在一天天好起来”。“中国的私有制经济发展了,我们作为中国人,应当感到高兴和光荣。”他提出的改革走向是国有经济私有化。他说:国有经济“像冰棍,在滴水了,一天天滴下来,最后只剩下一根棍子了”。他断言:“中国共产党将要改名为中国社会党。”

  断言国有经济的理论与实践的来源不是马克思,而是希特勒,纯属编造。第一,希特勒难道在德国实行过国有经济占统治地位的社会主义吗?没有!第二,马克思、恩格斯从《共产党宣言》起,在一系列著作中明确指出,工人阶级取得政权后,要消灭私有制,首先将生产资料掌握在由劳动人民掌权的国家手中。他们始终主张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

  私有化主张的表现之三,错解马克思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私有化张目。恩格斯批判过将俾斯麦的国有化看作社会主义的“冒牌社会主义”。有人将其移植和泛化到我国社会主义中来,断言我国的国有经济不是社会主义,是恩格斯批判的“冒牌社会主义”。反之,又错解邓小平三条“是否有利于”的标准,将其作为区分“姓资”“姓社”的标准,据此,断言私有制经济“姓社”,是社会主义经济。有的学者断言,把非公有制经济看作非社会主义经济,认为公有制经济才是社会主义,这是“应当摒弃的传统社会主义观点”。断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肯定了非公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这样一来,不但私营个体等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连本是外国资本主义性质的外资企业,也是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了。按照这种逻辑,既然国有经济不是社会主义,现有一切私有制都是社会主义,那么,只要大力发展私有制经济,以私有制经济取代国有和一切公有经济,就是完全的社会主义了。然而,这种为私有化提供的理论依据,是打着马克思主义和邓小平理论旗号,曲解和否定马克思主义和邓小平理论的,是背离科学社会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

  私有化主张的表现之四,从各个方面给国有企业泼污水,否定国有经济的地位和作用。当然,国有经济还有很多的问题和缺点,需要通过深化改革和治理以获得健康发展。但现在的问题是,有些人士硬要从根本制度上否定宪法规定的国有经济的主导地位和作用,否定以国有经济为核心的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甚至还有私营大企业主公开出面诅咒国有经济,要求国有经济退位。邓小平原来提出公有制为主体,非公有制经济为补充。非公经济发展起来了,认为作“补充”只是当配角,要求平起平坐;于是放弃了“补充”一词,改为“共同发展”,又提出两个“毫不动摇”;私有制经济进一步发展了,又对“共同发展”和两个“毫不动摇”也不满足了,要求国有经济从垄断行业也退出来,公开提出反对国家和国企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当非公经济已经发展到占国内生产总值的60%以上,国有经济在工业经济中只占20%了,又提出种种非难国有经济的“理由”,说国有经济“与民争利”,阻碍非公有经济发展。

  十八届三中全会后,宣传私有化的声浪再次掀起。有人用新自由主义的观点解读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似乎以为《决定》为他们打开了彻底私有化、全面市场化与自由化之门。

  2014年头几个月,由媒体操作的两种观点值得注意。其一是把市场决定资源配置同国有经济对立起来,宣称二者是相互冲突的。一位经济学家提出:“既要发挥市场的决定作用,又要坚持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这是一种语言腐败,还是一种思维混乱?”“保持国有经济的主导地位,民企无法成长。”另外,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的一位副所长认为:中国13万多家国有中小型企业“应该彻底民营化”。其余几个大型和特大型国企可搞混合所有制经济,然后“整体上市,逐步释放国有股”。国有股可以降到20%以下,甚至零。其二是用市场决定资源配置作用来削弱和排除政府作用。或是只强调市场的决定作用,避而不提“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或是将市场决定作用与政府宏观调控对立起来,着力于批评“强势政府”,否定党和政府在改革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以上所梳理的这些观点,很显然是宣扬彻底私有化、全面市场化和普遍自由化的新自由主义观点。

  事实上,新自由主义观点对我国的改革实践也带来了负面效应。众所周知,我国在国企改革转制中,存在国有资产大量流失现象。在改革以来放权的宽松环境下,企业高管具有了自主权,但有效的监督机制还未建立,在“国退民进”“国有企业退出竞争领域”、MBA大行其道的喧嚣中,名卖实送、半卖半送、自卖自买等化公为私的盗窃国有资产的行为,时兴了一阵。新自由主义作为一种与马克思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相对立的思潮,如任其泛滥,让其得逞,会给我国的社会主义事业带来灾难性后果,西方和平演变的图谋将会实现。从西方政要们和平演变中国的策略中,可以得到一些警示。尼克松在其《透视世界》一书中讲,“在经济方面,中国朝自由市场制度前进的过程已经走了一半,现在它的两种经济——一种私有,一种公有——正在进行殊死的竞争”,而且“战斗远没有结束”。只要美国“继续介入中国的经济,就能在帮助私营经济,逐步销蚀国营经济方面扮演重要的角色”。美国驻华大使馆新闻处2000年9月的《背景材料》中提及克林顿的讲话:要在中国推行美国的“价值观念”,使中国“加速大型国有企业的衰亡”,“私营企业取而代之”,可以“为人权和法制而奋斗的人们增添力量”。可见,西方政要和平演变我国的重要策略之一,就是支持以私有制经济“销蚀”公有制经济特别是国有经济,新自由主义在我国会起什么作用和起了什么作用,与国外势力的期待和怂恿联系起来看,就看得更清楚了。

  硬说批判新自由主义就是否定和反对改革,也对!不过否定和反对的是全盘私有化的新自由主义的改革,而不是社会主义自我完善、自我发展的改革!

  (本文原载中国社会科学院编、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6年出版的《新自由主义批判文选》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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