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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振起:纪念“不能忘却的纪念”,从头越

  9月25日至27日,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CCTV12)分上、中、下三集,连续播出了纪录片《狼牙山:不能忘却的纪念》。

  “该片生动详实记录了10年前举世瞩目的捍卫‘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案审判的全过程,展现了该案催生《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出台,对反对历史虚无主义,维护英雄烈士的重要意义。”

  实际地说,尽管在意识形态领域生态环境越来越好的今天,认真观看这三集纪录片,仍能感受到当时舆论生态环境的压力与法庭对决交锋的激烈。

  正如昆仑岩所言,感觉当时已经面临着一种黑云压城城欲摧的态势。国内外的敌对势力,要推倒我们的一个个英雄,要把所有的英雄都说成是假的,是共产党伪造的,目的就是要从根本上否定中国共产党领导民族抗战和人民革命的全部历史,从而否定共产党执政的正当性,否定人民共和国的合法性,最终颠覆我们的社会主义政权。

  历史地看,在一个时期,国内意识形态领域,历史虚无主义极其猖獗,从伟大领袖毛主席和他为国牺牲的儿子毛岸英,从抗战时期的狼牙山五壮士,到解放战争的刘胡兰、董存瑞,到抗美援朝的黄继光、邱少云,到新中国成立后的雷锋,可以说几乎所有的代表性英烈人物,都毫无例外地遭到抹黑、亵渎、诽谤、诋毁,其恶劣之程度,简直是丧尽天良。

  2013年,时任《炎黄春秋》杂志社执行主编洪振快在财经网及《炎黄春秋》发表不实文章,对“狼牙山五壮士”英雄事迹污蔑攻击,遭到郭松民、梅新育等民众的抨击,洪振快非但不扪心自省,竟然还将郭松民、梅新育告上法庭,说侵犯了他的名誉权!可见当时这些家伙的猖狂至极。

  面对敌人射向“狼牙山五壮士”的罪恶子弹,郭松民、梅新育随即应诉洪振快的起诉,在被动防御的情况下打响了捍卫英烈的的第一枪。紧接着,党史军史专家、昆仑策研究院副院长兼秘书长王立华同志,北京市优秀党员律师赵小鲁同志,接受“狼牙山五壮士”中葛振林之子葛长生、宋学义之子宋福保授权,全权代理英烈后人于2015年8月25日,将洪振快起诉至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在司法领域打响了向历史虚无主义反击的第一战。

  经过法庭激烈交锋,2016年6月27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洪振快立即停止侵害行为;公开发布赔礼道歉公告,向原告赔礼道歉,消除影响。一审宣判后,洪振快不服提起上诉。2016年8月15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此前,昆仑策研究院曾在委托授权仪式上提出,我们不仅要打赢这场捍卫“狼牙山五壮士”名誉的司法战,还要就此向全国人民发出倡议,提请全国人大设立《国家英烈保护法》,并在现行的《民法》等相关法律中增设相应条款,使得属于国家和人民的英雄先烈一旦被人毁誉时,国家能够依法负责任地委托有关部门对肇事者提起公诉,让他们承担法律责任,接受法律制裁。只有这样,才能结束我国法律的尴尬局面,才能让英雄先烈的后人们不再寒心,才能对得起为国牺牲的先烈英魂,对得起我们民族的子孙后代。

  为此,昆仑策研究院有关同志联名发布了倡议书,赵小鲁律师还从法律专业角度提交了具体建议。

  最终,该案胜诉,大胜,完胜。最高人民法院将“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权审判案例列为指导案例;在党中央重视下,直接促成了全国人大《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立法。

  王立华、赵小鲁、宋方敏、郭松民、梅新育,他们说,“捍卫英雄,就是捍卫共和国,捍卫共产党,捍卫人民江山,捍卫中华民族的尊严”。他们不愧是捍卫英烈冲锋陷阵的战士,在敌人的进攻面前,挺身而出,不当懦夫、不当逃兵、不当看客,是敢于站出来捍卫英雄的勇士,是捍卫英雄的英雄,功莫大焉。

  “狼牙山五壮士”是现象级的英雄群体,他们的事迹感天动地、可歌可泣。1941年,正是抗日战争最艰苦的时候,9月25日,日军约3500人围攻河北易县狼牙山地区,八路军晋察冀军区第1军分区第1团第7连第6班的5名战士,班长马宝玉、副班长葛振林、战士宋学义、胡德林和胡福才,为掩护党政机关、部队和人民群众转移,主动用火力把敌人引向自己,引向绝境,以寡敌众,多次打退敌人进攻,弹尽粮绝后,他们用石块还击,面对步步紧逼的敌人,宁死不屈,毁掉枪支,高喊着共产党万岁的口号,跳崖殉国。马宝玉、胡德林和胡福才壮烈牺牲,葛振林和宋学义被山腰树枝挂住幸存下来。

  狼牙山战斗之后,晋察冀司令员聂荣臻即将“狼牙山五壮士”的英雄事迹报给了毛主席和朱总司令,随对五壮士进行通令嘉奖,要求全军学习五壮士精神并建碑纪念。1942年春,晋察冀边区政府和人民在狼牙山上修建了“三烈士纪念塔”,1959年在原址重新修建了“狼牙山五壮士纪念塔”,至今依然屹立于狼牙山棋盘陀。

  “狼牙山五壮士”的英雄事迹和精神,在当年就已经是感动了无数的革命群众,成为抗战的精神动力,也成为我们军队的一种战斗力。昆仑岩说,“狼牙山五壮士”的精神,概括起来,就是舍身为国的崇高信念,英勇顽强的战斗作风,坚贞不屈的民族气节,视死如归的英雄气概。“狼牙山五壮士”是一面不倒的战旗,是血染的军魂,是永远不可磨灭的英雄形象,已融进了中华民族精神的血脉。

  正如《不能忘却的纪念》所说的,“狼牙山五壮士”已成为中国各族人民的共同记忆,在语文课本里,在油画上,在连环画上,在银幕上,在歌声中,在纪念碑上,“狼牙山五壮士”不仅是抗日战争中八路军英雄战斗群体的典范之一,而且已经成为中华民族气节与革命英雄主义的象征之一。

  有人说,这样一个有着现象级影响力并被反复铭记于各种媒介的英雄壮举,经过历史检验的家喻户晓的英雄群体,难道他们不知道吗?为什么还要这样公然解构、诋毁、否定呢?

  实际上,问题的症结正是在这里。

  这些反动的家伙,他们清楚的很,他们从苏共垮台、苏联解体,看到了从否定列宁、斯大林,否定保尔、卓娅等英雄人物所起到的作用。所以,他们就是要瞄准这样现象级的英雄群体,尤其是瞄准在课本中出现过的英烈下手,因为解构毁掉了这样的典型群体和英烈,往往就可以起到多米诺骨牌的效应,这就是他们的罪恶目的。

  历史已经告诉我们,帝国主义和国内反动派,绝不甘心于他们的失败,他们还要做最后的挣扎。他们会以各种方式从事破坏和捣乱,他们将每日每时企图复辟。我们看到,每当国际战略斗争激烈时,国内投降主义论调就会沉渣泛起,一些汉奸人物和汉奸哲学就会被人吹捧和欣赏;每当国内出现突发事件或灾难时,就立马会出现各种攻击共产党和国家社会主义制度的反动言论。这就是国际国内的阶级斗争,是你死我活的,每时每刻都存在着的,尤其是在当今的互联网时代,这种斗争就更加的激烈与复杂。我们绝不可以轻视这些敌人,我们绝不能掉以轻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的立法与实施,结束了我国保护英雄烈士无法可依的尴尬局面。这一点很重要,因为有了这个法,就定位了英烈的国家属性,属于国家的精神财富,是民族的精神支柱。这就从根本上理顺了国家对于英烈的法律责任关系,这一点意义极为重大。但也必须还要看到,立法这只是提供了法律武器。而要使这个武器发挥效能,还必须要拿起这个武器去勇敢战斗。

  一个有血性的,不畏强暴,不屈不挠,能够团结战斗,共御外侮的民族才有未来才有希望;一个奴性十足,对外屈膝,对内自残,亲痛仇快的民族是没有未来没有希望的。

  从头越,斗争无穷期。捍卫人民的红色江山,让我们挽起臂膀,负任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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