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吸毒记录封存这件事情的讨论,这两天在网上愈演愈烈。
我看到最近有一些法学专家,大学教授跑出来辩解,找了各种各样的理由。

这突然就让我想到了一件事。
哪件事呢?
废除死刑。
从上世纪70 80年代开始,欧美国家就开始兴起了一股废除死刑的运动。
目前,全世界在法律上明文规定已经废除死刑,和实际上已经废除死刑的国家,占比约70%。
在这些国家推动废除死刑的过程中,又产生了很多支持废死的理论知识。
于是,在这种思潮的影响下,近20年来,我们国内也出现了一些废死派的声音。
其中很多都是资深的法律工作者,知名大律师,高校教授,
他们引经据典,写了行业内文章来论证废死的合理性。
罗列他们部分的观点如下:

死刑要不要废除,我想,在咱们国内,这个观点是根本没有讨论的必要的。
死刑的意义不仅是以同样的方式去惩罚犯罪分子,更重要的是,震慑犯罪,震慑潜在的那些罪犯,让他们不要抱有侥幸心理。
可是没想到,这些废死派,这些法学专家们居然能找出一大堆支持废除死刑的观点,而且说的看上去还特别有理有据。
是不是觉得他们的脑回路和我们不一样?
与其说是脑回路不一样,不如说是他们深受西方法学的影响,对于西方法学有一种盲目的崇拜。
所以在他们研究法律的实践工作中,就会不自觉的向西方去靠拢。
本质上,这就是一种崇洋媚外。
这其实也和他们从小所接受的教育环境,以及当时的社会环境有关。
这些法律工作者们,法学专家们,他们的成长背景大多是上世纪80-90年代,当时的中外差距是非常大,很多人因为成绩优异,去了国外留学之后,那所看到的场景,完全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所以,他们对于国外,对于资本主义盲目的就有一种崇拜,就觉得国外的月亮就是圆,外来的和尚就是会念经。
这种思想一旦形成之后,那就很难再去改变了。
慢慢的,这帮人就成为了法学家的公知。
对,你没看错,就是这个词儿:公知。
他们所做的事情,其实和我们所见到的那帮公知们差不多。
只不过唯一的区别在于:普通公知的目的是为了让你相信他们的观点,而法学公知的目的,是为了推动某些法律的修改,以达到构建他们心目中那个完美的“仿西方”社会的形态。
可殊不知,西方并非什么都是完美的,西方也有他们的一大堆问题,然后这些问题逐渐堆积所形成的矛盾,最终也有爆发的那一天。
就拿前面所提到的废除死刑的观点。
作为世界上最大的资本主义国家,西方世界的精神灯塔的美国,现在也开始发生改变了。
之前的美国,虽然在法律上规定死刑的存在,但因为美国是一个联邦制的国家,全美有20多个州废除死刑。
剩下的那些,虽然保留了死刑,但实际上执行死刑的却只有少数几个南方州。
所以,从实际上来看,美国是一个几乎废除了死刑的国家。
可是,在今年9月25日,特朗普却签署公告,批准在华盛顿特区恢复死刑。
特朗普的解释就很直白:“在华盛顿特区推行死刑,如果有人杀人,或是杀害警察、执法人员,就该判死刑。希望这样一来,没人再敢犯这种事。”
而当时,站在特朗普身旁的美国司法部长邦迪也宣布:“我们不仅要在华盛顿特区寻求判处死刑,还要在全美范围内推行。”

你看看,这事打脸不打脸?
被他们所吹捧的人类灯塔的美国,现在居然要开始在全美恢复死刑了。
而咱们国内,某些深受影响的法学专家们,居然还在力主废掉死刑?
你说这不是很矛盾,很分裂吗?
同样的道理,最早推行封存吸毒人员档案的是哪里?
也是西方,是加拿大,1998 年,加拿大正式宣布将吸毒记录从警察系统封存,该政策规定:对已完成戒毒或刑期的吸毒者,其警方记录将被系统封存,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查询。
2001年,加拿大宣布医药大麻合法化。
2018年,加拿大推行娱乐用大麻全国合法化。
2023年,加拿大的BC省开始试点对少量硬性毒品实行非刑事化的政策,同时该省允许18岁以上成年人合法持有最多2.5克部分毒品。
然后,加拿大就一步一步变成了今天这个样子。
什么样子呢?
几组数据告诉你。
首先,加拿大现有吸毒人数超过147.9万人,这还只是在2022年的数据,因为档案被封存的原因,很多数据无法统计上来。
要知道,加拿大的总人口不过才4100万人。
其次,加拿大一年内因为阿片类药物致死人数超过了7500例,日均20多人死亡。

第三,加拿大的犯罪率下降了。
大麻合法化后,相关逮捕下降90%,黑市萎缩,政府税收增加,和大麻有关的暴力案件数量明显减少。
同时,相关人员的申请工作的成功率提升25-40%,住房申请通过率提高,贫困率下降。
于是,法学专家们在仿西方的过程中,只看到了犯罪率下降,公共安全并未因记录封存而恶化,同时,贫困率下降,住房通过率高,社区充满了活力……
可是他们却并没有看到前面那两条触目惊心的数据。
这也就是他们巨大的局限性,他们只看到了西方实施某条法律的好处,但是却看不到,或者说是选择性的忽略了后面所带来的巨大问题。
你像他们在论证治安记录封存这一问题的时候,举的例子,是打架,是在网上发表不当言论而被治安处罚。
因为记录没有被封存,改变了一些人的生存轨迹,影响了他们的一生。


“他们只是偶尔犯下了一点小错,这种记录如果伴随终身的话,在一个人的回归社会的路上,会造成非常尖锐的矛盾。对一个违法者,能够去接纳他,能够在受到惩罚以后,改过自新之后接纳他。这是一个社会成熟、宽容度提升的象征。这个社会我们每一个人都可能会犯错,在犯了错以后,还能不能回到社会里头来……”
这话说的当然没有错,我也非常支持,看上去,也是好处多多。
可问题是,吸毒和其他一些轻微犯罪,那是根本没有可比性的。
公众们是认可对于轻微犯罪记录的封存,这也不在公共舆论的讨论范围。
公众真正在乎的,是涉毒记录不可以被封存,在乎的是这条记录如果被封存之后,会不会影响到其他人呢?
想想看,那些吸毒者是怎么吸上毒品的?
还不是身边所谓的朋友,所谓的伴侣给他们的影响?一个传一个,当不知情的普通人成为他朋友圈中的一员时,猜猜看会发生什么?
毒品一旦沾染上,想要戒掉,可能性几乎为0,当然也有成功的案例,可我们难道要用极个别的成功案例,去赌大多数那些戒不了的不会拉身边的人下水吗?
所以,宽容是宽容,底线是底线,我们必须要区分开来。
加拿大的三份数据摆在面前,你不能只看三,而忽视了一二,那不就成了缘木求鱼,自说自话了?
禁毒零容忍,是我们最后的底线,这条底线,我们千万要守住。
也请一些专家们别再拿那套西方法学的思维看待问题了,要站在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角度,而不是帮犯罪分子开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