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治维新以来,日本走上了对外扩张殖民的军国主义道路,长期侵略和殖民周边的中国、朝鲜、琉球及东南亚地区,对亚洲人民犯下了滔天罪行。彼时深陷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旧中国长年积贫积弱,成为了日本军事扩张和经济掠夺的绝佳目标。旧中国长期深陷西方强加的鸦片毒品深渊,这一弱点成为了1895年中日甲午海战之后长达半个世纪的时间里日本侵略中国的切入点。
“毒战”的起点:台湾
第一个使用鸦片毒害中国的帝国主义国家是英国。随着中国人民的禁毒努力和国际舆论压力,1909年2月,13国在上海召开万国禁烟会议,并于1912年、1925年和1931年又连续签署了《海牙禁烟公约》、《日内瓦鸦片公约》、《限制制造及调节分配麻醉药品公约》三个国际条约,英国等西方国家被迫停止了对华输入鸦片。
与此同时,通过甲午战争发兵占领并殖民我国台湾地区的日本,看到了鸦片贸易的巨大收益,建立了台湾鸦片专卖制度,窥视中国大陆的“鸦片市场”,填补了西方毒品贩子退出留出的“市场空间”。

日本占领台湾之后,遭到了当地爱国同胞的激烈反抗。同时,如何处理台湾地区的鸦片成瘾问题,也成为了殖民当局棘手的问题。时任日本内务省卫生局长后藤新平提出了“渐进禁烟”方案,“寓禁于征”。为此,后藤新平这位曾经在两所知名医科院校当过校长的留德医学博士专程撰文,论证官办鸦片的人体生理学基础,把罪行粉饰为人道。他还向日本政界要人解释,台湾人不算“天皇陛下的子民”,在毒品问题上应当区别对待。
1897年,通过在台湾建立鸦片专卖制度,日本垄断了台湾地区的鸦片输入、生产、贩卖、销售全过程。殖民当局选择宝岛当了汉奸的“御用绅士”作为基层的鸦片零售商,让宝岛的汉奸队伍得到了经济扶持与激励。鸦片专营同时解决了日本殖民当局对付爱国人士反抗与禁烟这两个难题。
根据鸦片专卖制度,殖民当局为台湾吸毒者颁发“吸烟许可证”,理论上仅为无法戒断的吸毒者售卖鸦片,然而许可证事实上年满20岁即可申请,对缺少劳动力价值的妇女和老年人不采取任何限制。再加上殖民当局经营有道,灌输种种“官营鸦片质量好,吸食有面子,有益健康”的谎言,日本当局殖民统治台湾之后,吸食鸦片人数及鸦片产销量直线上升。
鸦片专卖制度建立的1897年,台湾有5万持证吸食者,占人口比例1.9%。仅仅3年之后的1900年,持证吸食者突破16万人,占人口比例达6%。

烟枪撑起的总督府
日本在台“禁毒”的“寓禁于征”,禁的效果不乍样,征的效果却很完美。1898年日本从台湾鸦片专卖中获利近350万日元,相当于同年台湾总督府全部财政收入的40.3%,1899年竟然高达41.8%。1897年至1941年总计日本在台湾的鸦片总收入为195085147日元。受益于庞大的鸦片收益,1905年,“台湾总督府”结束了财政赤字,比原计划早五年。鸦片贸易带来的经济收益,壮大了日本的军国主义机器。
“渐进禁烟”的发明人后藤新平,借此得到了政界赏识,调任台湾出任多年“民政长官”,在对台殖民事业中大放异彩,日后还出任了首任“南满铁道株式会社”总裁、日本外务大臣等要职。直到2005年,时任日本首相安倍晋三还在为这位杀人数量恐怕不在“731部队”石井四郎之下的“医学家”招魂,纪念他“医治社会”,成立了“后藤新平奖”。该奖曾颁给了李登辉,岛内也颇有一批人“感恩”后藤新平在台的“政绩”。

1910年前后,“台湾总督府”计划在烟草制品中掺入吗啡毒害台湾人民。经过岛内民族运动先驱蒋渭水、实业家颜云年等人在报刊上发表《台湾阿片问题》等长文,公开揭露并激烈抨击此事件,成为了当时岛内爱国人士反抗日本殖民统治的标杆。
“台湾鸦片案”违反了日本国内的禁毒法规,并涉及政治献金丑闻,经岛内爱国人士反对及日本统治阶级内部的司法斗争,未能全部实现。随着日本在台殖民的巩固,当地居民终于获得了更多份额的“皇民”待遇。殖民当局在治台的中后期,通过提高鸦片价格,减少了吸食鸦片的人数,以此确保台湾地区的人口素质和劳动生产率。
有趣的是,日本操办吗啡生意的制药公司——“星制药”,是日本“短篇小说之神”、科幻作家星新一的父亲星一创办并经营的家族企业。星制药当年既是日本的吗啡大王又是可卡因大王,为后藤新平等高官提供政治献金,还曾经资助氯气、芥子气等化学武器的发明人弗里茨·哈伯到访日本。生产零式战斗机部件的宫崎骏家族,用吗啡毒害中国人民的星新一家族,两位现实批判主义色彩的文艺大师的原生家庭,都从中国人民的血泪中获取营养。
日本侵华战争爆发前的毒品贸易
殖民台湾的经验让日本尝到了官方贩毒的甜头:从经济上,毒品贸易掠夺中国经济,为侵华罪行提供资金。从社会上,毒品腐蚀中国民众的身心,削弱其反抗意志和战斗力。从政治上,日本通过毒品网络扶植亲日势力,构建情报体系,破坏中国社会结构。
1919年9月,台湾总督府专卖局局长加来佐贺太郎向日本大隈首相提出《“支那”鸦片制度意见》,建议以日本在台湾贩卖毒品的方式把毒品贩卖扩展到整个中国。加来佐贺太郎详细的估算了让5%的中国人染上毒瘾能够为日本带来的经济利益,设计了在十余个中国口岸城市建设制毒工厂并实施贩卖的方案。随后,日本借由在华租界、铁路附属地及殖民台湾的经验,逐步建立起一套以毒品为手段的渗透与控制策略。
为了支持毒品生意,日本当局在国内和朝鲜殖民地鼓励种植罂粟。至1937年,日本国内共有12000多家农户种植罂粟,种植面积达到800~1000公顷,鸦片产量超过10000公斤。日本在朝鲜成立半官半民的大正制药公司,主持罂粟种植和鸦片、吗啡生产,并将产品销往中国东北(老舍短篇小说《哀启》中曾经提到在北平强占民房并持刀杀害中国人的朝鲜毒贩)。
至1939年,朝鲜罂粟种植面积16622英亩(一英亩约合6市亩),产出海洛因1327公斤。日本最初在朝鲜种植罂粟和生产鸦片的理由之一,是朝鲜当时不像中国那样存在普遍的吸毒现象,产销过程“损耗”较小。然而至日本战败,日本制贩毒品的罪行导致10万朝鲜民众染上吗啡毒瘾。
吗啡是鸦片的主要成分,成瘾效果更强,运输更方便。1915年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欧亚贸易路线中断,日本随之展开了吗啡本土化生产。1915年,星制药率先成功制成吗啡。短短二十年之后,日本海洛因产量位居世界第一并占据了全球产量的一半,吗啡产量位居世界第四,可待因产量也成为世界第一。
中日当时同为国际禁毒条约缔约国,日本反常的麻醉类药物产量,很快遭到了中国及条约各缔约国的强烈质疑。然而,由于当时中日之间的不平等条约,中国海关无权查验日本寄来的邮包,日本邮政把大量产自日本的毒品毫无阻碍的递送入中国。
日本毒品在关东军、驻华领事馆等官方机构的保护下,通过三井物产、三菱商事等财阀企业,经由日本侨民集中的大连、青岛等地周转,运往中国内地。黑龙会等日本右翼团体协助毒品的渗透和分销,旅居中国各地的日本侨民广泛参与贩毒,贩毒者以在华行医的日本医生、浪人和妓女为主。日本人所到之处,毒品问题立即猖獗。
毒害东北

九一八事变之后,日本在东北扶持了“伪满洲国”。1932年,“伪满”颁布《鸦片令》,仿照台湾开办毒品生意。日本甲级战锤、伪满财政部总务司长星野直树用“伪满”未来的鸦片收入做抵押,从多家日本银行获得贷款,作为官办鸦片的启动资金。“伪满”强迫东三省及内蒙古东部和热河等地的东北人民种植鸦片,政府统一收购并进行专卖,取缔私人交易,攫取暴利。
1934年至1937年,“伪满”鸦片种植面积从1500顷迅速扩张到10300顷,注册吸毒人数超过65万人,并且“供不应求”,存在大量没从“伪满”领取“吸烟证”的野生瘾君子。1938年至1943年,“伪满”鸦片种植面积从59万亩扩张到164万亩,产量从1180万两上升至3280万两,“伪满”约9%的人民在日本的贩毒政策下染上了毒瘾。
日本在“伪满”的毒品政策极为虚伪。既要毒害中国人民,又考虑到保持一定数量的健全劳动力。于是,日本一边在“伪满”贩毒,一边开办官方的“康生院”,强制40岁以下的青壮年吸毒者戒毒。“康生院”的戒毒方式是使用毒性极大的变相毒品“东光剂”,“治好”了就扔到矿山挖矿“抵销戒毒费用”。多数“戒毒者”在矿山折磨致死,能活着回家的人很少。为了KPI,“康生院”连健康人也抓,事实上成为了奴工征集机构。
毒害内地
1938年秋,中国东部省区尽陷日寇铁蹄,中日战争进入相持阶段。1938年12月,日本成立了专业处理侵华事业的“兴亚院”(后合并入“大东亚省”)。1940年,兴亚院颁发《关于确立对华毒品政策的文件》,把日本的官方贩毒事业推向极致。相关政策如下:
取消日占区域的民国政府禁烟法,用日方的“断禁政策”取代。
成立贩毒政策的执行机关,即各地禁烟总局、鸦片公署及相应机构。
对于尚未完全占领的华南地区制定相应的鸦片政策。
确立鸦片原料自给,摆脱对外国(伊朗、印度等国)的原料依赖。主要是在“伪满”、蒙疆等地促进生产,并在可确保保密的提前下在华北地区种植罂粟。
完备各地的鸦片制度。分为取缔私人交易的鸦片生产收缴制,官方运营、吸食机构公营化的配给制度,以及全面掌握成瘾者个人信息的成瘾者登记制度。
此时,日本形成了明确的、残酷的对华贩毒目标。通过毒品贸易,日本加大了对华经济剥削,用毒品摧残中国民众的抵抗意志,通过贩毒收益拉拢和腐蚀社会精英,资助汉奸队伍,破坏抗日统一战线。毒品生产本身占用大量耕地及劳动力,加剧饥荒;毒品摧残人民健康又起到了销毁劳动力的效果。通过在占领区散布毒品,日本实现了隐形种族屠杀。而在这一过程中,日本政府及日本军亲力亲为。
1939年,日本陆军省主导三井、三菱、大仓三个财阀企业,合资设立了昭和通商公司。这个公司是陆军省控制的秘密特务机关,把朝鲜、“伪满”等地生产的鸦片运入市场。为了向占领区销售毒品,从当时把持了内地毒品贸易的土生黑社会手中夺取市场,陆军省邀请了日本浪人里见甫,成立“里见机关”,在各地开办了吸毒设施“宏济善堂”。
据里见甫在远东军事法庭供述,1941年,里见机关在华销售毒品222吨,估价数千万美元,仅在江浙沪一带,“里见机关”每年的贩毒收入能为日本军国主义赚出一条航空母舰。“里见机关”的贩毒收入先是上缴日本战时最高指挥机关“大本营”,再由“大本营”下拨给侵华日军和汪伪。
“陆海矛盾”是旧日本军的特色。海军省也委托了有黑社会背景的极右翼政客儿玉誉士夫,在上海成立了“儿玉机关”。“儿玉机关”一方面把鸦片专卖收入作为机密费用,在占领区内横行霸道、持枪打劫中国人,用远远低于成本的价格购买钨、钼、镭、钴、镍、铜、云母等军需战略物资,然后缴纳给日本海军航空本部。
另一方面在占领区内进行间谍活动,收集战时情报。儿玉誉士夫在二战后逃脱了制裁,在日本政界要风得风要雨得雨。据说,日本著名作家村上春树1982年出版的小说《寻羊冒险记》中的那位“先生”,就是以儿玉为原型构思出来的。
“有组织的国家犯罪”
根据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辑的《禁烟档案》统计,日本侵华期间的对华毒品政策导致了日占区8.8%的民众沦为瘾君子,为中国人民带来深重灾难。日本的对华毒品贸易是“以战养战”的重要组成,有证据称,关东军发动“九一八”的全部费用来自其特务机关的贩毒收入。
据台湾资深学者李恩涵先生计算,全面抗战8年间,日本在华毒品收入高达5.36亿美元。按照当时的物价,可以制造27.19艘日本当时最先进的航空母舰:排水量25675吨,可载战斗机84架。东条英机内阁支持汪伪政权的3亿元贷款,收买日本国会议员的“津贴”,全部来自于日本在华贩毒的收入。
日本最高统治集团对这些罪恶行径完全知情,并负有直接责任。日本对华毒品政策是由内务省、厚生省(1938年以后)负责。在殖民地则由军部以及殖民地官厅(总督府)、兴亚院、大东亚省等负责。这些均为国家机构,日本的鸦片政策是赤裸裸的国家的犯罪行为。
日本著名学者、爱知大学历史教授江口圭一(1932年-2003年)指出:“日本的鸦片政策是以首相为总裁,外务大臣、大藏大臣、陆军大臣、海军大臣为副总裁的兴亚院及兴亚院以后的大东亚省制定和掌握的,是作为国策由国家有组织、有系统、有计划地推行的”;“像日本这样在占领区和殖民地大规模地进行鸦片生产、贩毒和使用的情况,在战争史上实为罕见”。
尽管昭和天皇在战后躲过了战争罪责,但是他对日本的毒品贸易完全知情。据侍从军官盐泽清宣中将回忆,随着日军毒品政策的逐渐深入,昭和天皇曾屡屡向其身边的侍从军官问及“那件事(鸦片谋略)进展得如何了?”由于从事贩毒导致侵华日军上层腐败,昭和天皇闻讯后还召见东条英机,询问“是不是在上海的军人都有大额存款?”授意东条英机管束下属。2016年播出的日本推理动画《代号D机关》曾有日军惩治贩毒军官的相关剧情,美化了当时的特务机构。
尽管当年远东军事法庭固定了日本政府在华贩毒的大量证据,但是还有更多证据被日本政府藏匿、销毁,不为人知。不过无论如何,日本官方贩毒带给中国人民和亚洲人民的伤痛都铁证如山。从鸦片战争到侵华战争,中国人民饱受帝国主义带来的毒品荼毒;今天放眼全球,不管是尚未解放的台湾,还是日本自己和整个西方,都饱受毒品困扰。不论是以史为鉴还是以今为鉴,我们都不能让毒品荼毒中华大地的往事重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