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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不阿贵,绳不绕曲。李道国出事,戳中了我那渐渐愈合的伤疤!

  三天前,惊闻乌有之乡主编李道国同志被带走,我十分震惊,大家应该都知道我了吧,李道国同志的出事,我的感触其实是最深刻的,因为我也与他一样,去过那个地方,三年六个月!

  收到这条消息,是范景刚老师对我说的,第一时间,我便打开电脑,想着能帮上点忙, 可文章写了改改了写,最终发表的按钮迟迟按不下去。为什么?不怕红友们笑话,我是真的怕啊!那个地方,我去过,我有发言权,失去自由的味道并不是用简单的语言可以表达的出来的。想起自己尚还年幼的两个孩子、垂垂老矣的父亲,我犹豫了。

  就这一犹豫,拖了三天,这三天,我辗转反侧,难以入眠,每到夜里,一想到当初大家对我的帮助,想起刚出来的时候范景刚老师对我的关怀,便感到深深的愧疚。昨晚半夜睡不着,拿出这几年孩子给我写的信,有一封信中写道:“爸爸,我会努力学习,将来会成为一个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当时像是一道惊雷,瞬间炸醒了我!是啊,现如今的我,哪里还像是个男子汉?就连写几个字的勇气都丧失了?不知不觉中,我是不是把自己弄丢了?不行,我必须写点什么,做点什么,否则,毛主席老人家也该笑话我了不是吗?

  法不阿贵,绳不绕曲。”当这八个字从历史的烟尘中走出,它所承载的不仅是治国的方略,更是一盏悬于头顶的明镜,一杆置于心间的天平。

  天平如衡,是法律的形式。它要求我们不偏不倚,不因权势而倾斜,不因贫贱而轻视。它用统一的砝码,称量世间的善恶与是非。然而,若无良知为灯,这天平便可能沦为形式的空壳,甚至成为不公的帮凶。

  良知为灯,是法治的灵魂。它并非私欲的温床,而是源自人性深处的向善之光,是社会普遍认同的道德准则与正义感。它要求执法者在行使裁量权时,不仅要问“法理何在”,更要问“情理何安”。

  一个宣传毛泽东思想的人,一个自发为村民维权的人,他的核心思想,是什么?就是“为人民服务”,这样一个伟大的人,为什么会被带走?在网上铺天盖地都是为李道国同志声援的声音的时候,官方有没有站出来给一个说法?采取不回应的方式,是不是无法令人信服?

  英国思想家培根(Francis Bacon),他在《论司法》中表达过类似的思想:“一次不公的裁判比多次不平的举动为祸尤烈。因为这些不平的举动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裁判则把水源败坏了。”

  犯罪造成的伤害,司法可以矫正。但司法造成的伤害(比如:冤假错案、权力寻租、程序失范),往往没有救济途径。因为司法是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如果这道防线失守,受害者将无处申诉。

  一次不公正的判决,传递出的信号是——“规则是可以被操纵的”“权力大于法律”“弱者没有保障”。这种信号会瓦解整个社会的契约精神。民众如果不再相信法律,就会转向私力救济或丛林法则,社会秩序将从根基上崩塌。

  这次的事件,引起如此之大的关注,也正说明了民众心中已经严重打出了问号!我希望官方必须立刻做出回应,带走李道国的根据是什么?合不合法?依据哪条法律?

  另外。我建议红友们,不要再呼吁河南某些机关了,也别问为什么。直接@最高人民检察院 @国家纪委监委 这件事,自下而上是不可能有结果的,必须自上而下!这是我用沉痛的教训得出的结论,不会错的!

  为众人抱薪者,不可使其冻毙于风雪。我希望,看到此文的朋友们,帮一把李道国,为他发发声,我们要的,是程序公开透明,今天为李道国的发声,就是明天为我们自己发声。

  此文写完了,希望不会被河蟹,不论是文章被河蟹,还是我本人被河蟹,我自己知道,这一次我没有保持沉默,我对得起自己的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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