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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一局长公然对抗行政复议法,被检举到省纪委监委!

  赵建伟,河南省上蔡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近日,赵建伟局长被人民群众实名向河南省纪委监委检举控告,理由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严重跑偏,拒不履行法定职责、公然拒不执行县政府生效行政复议决定,滥用职权、漠视群众合法利益......

  据了解,对赵建伟进行检举控告的朱一鸣,出生于2012年,今年才14岁,具体检举控告事宜由其法定代理人李新颜执行。

  检举材料表明,朱一鸣的母亲任春香于2008年合法竞拍取得上蔡县商业用地一宗,原土地使用权证号为20112616-16058、2011-16082号。后因过道规划调整,经县协调小组同意,该地块分割为两宗,分别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上国用(2014)2616-16090号(面积147.4平方米)、上国用(2014)2616-16089号(面积179.3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属明确、合法有效。

  2011年,任春香正式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申请,已按要求完成全部前置审批程序,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县人防办、县环保局、县文化局、县消防大队均已签字同意,且所有法定费用已全额缴纳,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完全具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的法定条件。

  后任春香去世,2014年6月朱一鸣办理了土地继承手续,并取得了“上国用【2014】2616-16089号”《国有土地使用证》,朱一鸣承继了任春香的申请。

  然而,多年来朱一鸣多次催促,上蔡县自然资源局始终以《上蔡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9]2号)为由,拒绝办理审批,导致朱一鸣一家人投资数十万元后长期停滞,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朱一鸣不服,于2025年12月10日向上蔡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县政府经审理明确指出:“《会议纪要》属于行政机关内部议事协调的公文,不能直接作为对外实施行政管理的法律依据。”并于2026年1月23日作出“上政复决字〔2025〕184号”《行政复议决定书》,责令被申请人上蔡县自然资源局在法定期限内对控告人的申请依法作出处理。

  检举材料指出,被控告人上蔡县自然资源局赵建伟局长存在的违纪违法事实,大致定性如下:

  其一、公然对抗上级决定,违反《行政复议法》与政务处分规定。

  上蔡县人民政府的复议决定已于2026年1月23日送达并发生法律效力。但被控告人赵建伟作为单位主要负责人,并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职责,而是选择公开对抗县政府的行政复议决定,继续坚持行政不作为。

  赵建伟局长这种“以会议纪要代替法律”、拒不执行上级行政机关依法作出的决定的行为,直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七十七条及第八十三条之规定:“被申请人应当履行行政复议决定书...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同时,该行为也触犯了《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条:“拒不执行或者变相不执行、拖延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命令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严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

  其二、漠视群众切身利益,严重违反党的纪律。

  赵建伟的项目因赵建伟的行政不作为,从2011年拖延至今长达十余年,资金严重积压。赵建伟对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的问题,“能解决而不及时解决,慵懒无为、效率低下”,属于典型的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

  根据2023年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有其他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被控告人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党群、干群关系,破坏了党和政府在群众心中的公信力。

  其三、政绩观严重跑偏,搞形式主义与官僚主义。

  党中央反复强调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持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自觉为人民出政绩”。赵建伟作为“一把手”,面对县政府的明确纠错指令,不仅不带头依法行政,反而阳奉阴违、弄虚作假、欺上瞒下。这种为了私利不惜牺牲群众合法权益、对抗上级决策部署的做法,是极端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的体现,完全背离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因此,朱一鸣向河南省纪委监委请求:

  一、依法对赵建伟拒不执行行政复议决定、滥用职权、漠视群众利益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立案审查调查;

  二、依纪依法对赵建伟的相关违纪违法行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

  三、责令上蔡县自然资源局立即停止违法行政,全面执行“上政复决字〔2025184号”复议决定,依法为朱一鸣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四、将调查处理结果书面反馈给朱一鸣。

  公然对抗国家法律,阳奉阴违、欺上瞒下,漠视群众切身利益,站在赵建伟局长背后的是什么人?究竟是谁在给赵建伟局长撑腰?望请纪委监委好好查一查。

  关于该检举控告事件的进展,我们将进一步关注!(网络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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