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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认可接种疫苗会导致死亡、陕西省向前迈进了一大步

  2022年11月28日,陕西省卫健委官网公开发布了“关于印发陕西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办法的通知”,对接种疫苗遭遇的异常反应,通知中把损害程度分为四级,每一级都有细化,并且补偿标准不同。

  其中,在第三章《损害程度分级和补偿标准》第二十条里面第一小条就明确指出,一级:造成死亡、重度残疾进行了甲等、乙等分类说明。

  对于公开接种疫苗导致的死亡,陕西省并非首家,2020年国家卫健委就发布了“关于印发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范围参考目录及说明(2020年版)的通知”,其它省份也有过相关的信息公开,但把各项分类进行详细说明,至少在笔者的认知范围内尚属首次。

  国家卫健委在2020年版 的通知中对预防接种异常做了一个参考目录:

  在目录使用说明中,该通知进一步明确,“实施接种过程中或者实施接种后出现受种者死亡、严重残疾、器官组织损伤等损害,属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者不能排除的,应当给予补偿。”

  目录中的疫苗多数为灭活技术类型疫苗,研发和使用的时间有的长达几十年,对于安全成熟的疫苗接种会产生异常反应,国家卫健委给予了明确。现在全国接种新冠疫苗已经高达三十多亿人次,大部分人已接种了第三针,目前第四针正在有条不紊的推广。

  国内外新冠疫苗研发时间短,使用频次高,对比国家卫健委上述通知目录,如果还有专家或部门再说没有异常反应就是障人眼目了。因接种新冠疫苗导致的白血病、糖尿病、肺结节、心梗、脑梗等疾病问题,我们的相关部门要做到不掩、不盖,正确面对,积极解决才是唯一的正确途径。

  通知的落款是今年2月份,时隔九个月,陕西省卫健委在官网首次公开,所以在当前大背景下,陕西省公开此通知,可谓意义十分重大!

  下面是该通知的详细内容:

  来源:卫柏兴说医改,喻言亭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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