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天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邢云受贿一案。
辽宁省大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1996年至2016年,被告人邢云利用担任中共伊克昭盟委副书记、伊克昭盟行政公署盟长,中共伊克昭盟委书记,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包头市委书记,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和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职务调整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其近亲属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49亿余元。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邢云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邢云还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全国、辽宁省、大连市三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及各界群众50余人旁听了庭审。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邢云 简历:
邢云,男,汉族,1952年3月生,内蒙古土左旗人,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1981年3月入党,1968年9月参加工作。
1968.09—1973.09 内蒙古自治区土默特右旗北卜子学校教师
1973.09—1976.09 内蒙古工学院化学系无机化工专业学习
1976.09—1976.12 留校待分配
1976.12—1978.12 内蒙古自治区土默特右旗旗委宣传部工作
1978.12—1983.12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农林局政治部工作
1983.12—1984.06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农委工作
1984.06—1985.08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农牧工商联合公司党委书记
1985.08—1987.09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农牧工商管理处(联合公司)党委书记、处长(经理)
1987.09—1990.12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石拐区区委常委、副区长(1986.09—1989.07在包头钢铁学院钢铁冶金专业函授班学习)
1990.12—1993.10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石拐区区委副书记、区长
1993.10—1995.01 内蒙古自治区伊克昭盟副盟长
1995.01—1996.10 内蒙古自治区伊克昭盟盟委副书记、盟长
1996.10—2001.09 内蒙古自治区伊克昭盟盟委书记、盟人大工委主任(1996.05—1998.05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企业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课程班学习)
2001.09—2001.12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1.12—2006.12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包头市委书记
2006.12—2012.02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员会书记(其间:2008.03—2010.01在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法学理论专业学习)
2012.02—2013.02 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2013.02—2016.01 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兼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委员
2018年10月25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邢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