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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昌平:我的困惑(十二)

  我过了60岁了,一辈子干三农工作,越干越困惑、越干越糊涂了,请求相关部门及专家学者帮我解惑。

  困惑十二:

  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30年不变顺延30年不变,是为了断子绝孙呢?还是为了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呢?

  现在全国各地都在启动“承包期再顺延30年的试点工作”了。据我对试点地方的试点工作的观察,无道,难,糊弄之,不了不了!

  承包期再顺延30年不变,目的虽然说是为了“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结果却恰恰相反!

  一般的人可能不了解官方反复强调的一句话: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我普及一下常识。什么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呢?《宪法》是这样规定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村中的生产、供销、信用、消费等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参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经营自留地、自留山、家庭副业和饲养自留畜。

  在个别权威三农人物的“口误”影响下,许许多多的专家学者及官员常把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也简述为:“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而“集体经济组织内”这个大前提却丢掉了。为什么会丢掉“集体经济组织内”这个大前提呢?关键少数是故意的,绝大多数是跟从的!消灭“集体经济组织内”这个关键词,是一些势力的使命!

  扯远了,我们再回到“承包地再顺延30年”这件事上来,其目的是为了巩固完善集体经济组织内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的统分结合双层经营制度吗?让我们分析分析。

  土地承包已经30年没变了,已经有30%的新家庭没有土地了,再顺延30年不变,将会有超过60%的家庭没有土地。“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还是真的吗?

  30年不变,再延30年不变,集体对土地的所有权肯定名存实亡,“统分结合”的统,还是集体经济组织在统吗?

  这分明是瓦解土地集体所有制,瓦解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可为什么总是强调是为了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呢?怎么看都像是骗人的!

  我们再换一个角度,从家庭的角度而言,家庭的存在,关键在家庭人口再生产,家庭不再生产人口了,家庭就不存在了。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当然是要鼓励家庭生育人口,当然是要“增人增地,减人减地”呀!30年不变,再顺延30年不变,60年内,新增人口没有地,基本上是死人有地,活人没地。这不是断子绝孙的政策吗?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且不是骗人的吗?

  “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是假,以巩固土地集体所有制也是假,以方便资本下乡整合土地、经营土地才是真吧?!进了城的能发声的官员学者们,不愿意放弃农村的土地(吃地租)才是真吧?!

  我的困惑是:

  农村的人口生育率一直是比城市高的,高出很多,中国人口增长主要靠农村。而人口生产,是第一生产。没有人口生产了,就断子绝孙了,其他的生产就没有意义了!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30年不变,再顺延30年不变,这不就是阻止农村人口再生产嘛!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难道农村新增人口的命就不是命吗?难道死人的命比活人的命重要吗?

  我觉得呀,不是“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而是要“增人必增地,多增给双份”才是!

  土地首先是养育人的,土地首先是保中华民族生生不息的,当下中华民族最大的危机之一,是人口再生产危机。增人增地,减人减地,这才是正道!

  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30年不变、再延30年不变,这是断子绝孙的政策体系的一部分,不能再继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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