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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法院那通深夜电话:执行局长当皮条客,院长一句“不可能”就想溜?

  5月25号,邯郸市委书记接访。

  42岁的武丽娜手里攥着一沓纸,那是2019年打赢的判决书,1466万,执行了7年,一分钱没见着。她想去讨个说法。

  丛台区法院执行局局长郭红波电话先打进来了:“别进去了,我帮你协调。”

  武丽娜信了,没进。

  结果当天深夜10点26分,同一个号码又打过来了。这一次,郭红波不装了。

  “我缺钱,你给我多送点钱。”

  “看你长得漂亮,冯院长挺喜欢你的,我们一把手挺爱你的,你把握住机会。”

  三通电话,最长的一通将近15分钟。武丽娜不敢挂,也不敢骂。她清楚,这人是手握强制执行权的局长,得罪不起。

  8月初,录音被捅出来了。

  面对记者,冯志勇院长张嘴就是一句:“绝对不可能。”

  郭红波更绝:“那是诬陷我。”记者回了一句“有录音”,他直接把电话挂了。

  后来邯郸中院通报了:录音是真的,是郭红波本人,停职。

  停职?这词儿听着耳熟。就是把人先按一边,凉快凉快,等风头过了再说。可查什么?怎么查?查到哪一层?没人说。

  最讽刺的是什么?

  今年4月1号,也就是这通电话打出去的一个多月前,丛台区法院刚开完党风廉政大会。冯志勇院长坐在台上,带着全院签《廉政责任状》。片子放了,口号喊了,什么“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签得那叫一个工整。

  签完不到俩月,自家执行局长深夜给人打皮条电话。那张责任状,到底是糊弄上级的,还是糊弄鬼的?

  再往前扒,冯志勇是从馆陶县法院调过来的。

  他在馆陶当院长那会儿,两桩烂事早就查实了,但一直没人进去:

  一桩是集体造假减刑。卷宗被人改了,合议庭笔录、审委会记录全是假的,主审法官压根不知情。结果呢?刑期从12年直接改成半年,好几个人加起来违规减刑超过16年。查实了,然后呢?没然后了。

  另一桩更离谱。有个女法官叫“高俊玲”,其实是个冒牌货。真的高俊玲1974年生,冒牌的那个1979年生,1993年才上初一,结果冒用了别人的名字去读司法学校,毕了业进法院,一路干到立案庭庭长。被发现后,纪委给了个记过,记过期间照样提拔。直到2022年被省委巡视组发现,这才降成助理,可人到现在还在岗,工资卡、社保卡还挂着别人的名字,被当年轻干部培养呢。

  一个法院,卷宗能随便改,法官能冒名顶替,查实了轻轻放下。这种土壤里长出来的果子,能是甜的吗?

  郭红波在电话里拿冯院长当筹码,说他“喜欢你”。他不是在编段子,也不是突然犯了神经。一个执行局长,没那个胆量拿一把手的名誉开玩笑。要么真有这回事,要么就是平时的生态就是这样——局长替院长办这种脏事,办到他以为这就是正常工作流程了。

  冯志勇一句“绝对不可能”,就想把自己摘干净?

  老百姓要的不是你自证清白,是要你把裤子脱下来看看。

  武丽娜那1466万,为什么7年执行不下来?是不是有人在背后使绊子?

  她去法院交材料,为什么被扣了3天,挨了打,衣服被撕了,还被拘留15天,逼着签“不再举报”的保证书?这又是谁批的?

  馆陶那16年的假减刑,那个13岁就冒名顶替的法官,冯志勇一句“不知情”就能翻篇吗?

  警示教育大会上的字签得龙飞凤舞,深夜电话里的价码开得明码标价。

  前者是演给上面看的,后者是留给下面受的。

  别急着让郭红波一个人背锅,也别让冯志勇顺着“无直接证据”的梯子溜了。

  录音是郭红波录的,但这法院不是他一个人的。哪有执行局长单枪匹马敢拦接访、敢索贿、敢拿院长名头拉皮条的?

  真要清白,就把馆陶的旧账、丛台的新账,连本带利摊在太阳底下晒晒。

  别让冯志勇跑了,也别只让他一个人跑。

  【写在最后】

  本文所述事实均源自官媒新黄河、扬子晚报等媒体公开报道及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通报。关于录音内容的解读、过往事件的关联性分析以及相关人员的主观动机,仅代表基于公开信息的逻辑推理与民间观感,旨在探讨基层法治生态,不构成任何法律上的人格贬损或事实定性。案件最终调查结果请以纪检监察及司法机关的官方通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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