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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了三套买四套”的号召背后:为谁服务?

  今天,湖南常德市石门县县委书记因为他大胆而直白的讲话火爆全网,热传的视频中,石门县县委书记邓碧波在宣布石门县房产交易会开幕时说:“希望在今天的会上,各位同志们、各位领导,要带头购房,买了一套买两套,买了两套买三套,买了三套买四套。”

  这书记太实在了,以前藏着掖着,现在好了,可以像周公子一样,体制内人人多套房!

  但书记还是很了解民情的,知道咱普通人六个钱包已经榨不出油了,不和咱啰嗦,直接鼓励领导干部买房,那么问题来了,领导的买房钱哪里来?你一个月工资多少?房子几套几套的买,已经这么豪横了吗?

  如果说是一套居住够用,为什么要多买房?就说房住不炒,多买房,那就是每天住一套房子,天天不重样?这背后的逻辑推敲不通。

  这个县委芝麻官可能是忘记大班长曾说:“房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了。

  但他说这话确实容易引起大家不好的联想,网友都替他担心!

  看了下最新新闻,对此,石门县官方回应称,其是脱口讲话,本意只是鼓励买房。

  原来如此,咱们不要瞎想,人家是知民情的好干部,怎么会贪污腐败呢?只是鼓励大家买房给开发商站台当销售员而已。

  这样的事不是一件两件,要知道,最近很多地方都在鼓励公务员卖房。

  广西、广州公务员卖房,大学生考上公务员也得干销售:

  这让很多人感叹“宇宙的尽头是编制,编制的尽头是卖房……”

  无论李书朋们是因为什么原因考公,但自己的主要任务是拉老乡卖房,这可能是他始料未及的,为了将自己和专业的销售区分出来,他特意在胸前佩戴一枚党徽......

  到此并未停止,让公务员进村卖房后,加码到卖房硬性考核指标!

  甚至把授业解惑的老师也拉来当售房员:

  更早的能追溯到2004年,井冈山市要求公务员在新城区购房,否则离开单位,这算政府公然强买强卖吗?不管出于何种考虑,这份文件的精神都明显地与法理相悖。上述违法违规发布“红头文件”的做法并非偶然。近年来,一些地方和部门从维护自身或一部分人的利益出发,为推行一件事情,动辄先用“红头文件”开道,用“土政策”予以强行实施,使群众深受其害。

  就在今天,还看到安徽泗县鼓励公务员发动身边亲友买房的新闻:

  文中讲到,广大公职人员要积极响应,发动身边亲友以实际行动参与到购房活动中来,公职人员自己买完不算,还要把亲友拉上,才能早日实现“互利共赢”。

  书记站台、公务员下乡、卖不完怎么办?上硬性指标、拉老师参与、干部自己买、干部买完亲友接力,种种手段使上以后还是卖不完,这该怎么办?

  莫慌,浙江湖州就想出了“新办法”:鼓励国企收购滞销房,收购后作为保障安置房使用。

  国有企业拿出钱来,收购这些卖不掉滞销的商品房,把这些房子从商品房转成了保障房。市场上可以供给大家购买的商品房是不是减少了?保障房也增加了,卖不掉的房子被卖掉了,陷入困境的企业不也就盘活了?

  这么好的办法其他地方怎么就想不到呢?为什么要等到现在才用呢?因为这根本不是一个切实可行的办法,只是没办法了。

  我算给你看你就知道。比如湖州,我们就算一套房子100平,单价1.5万,那么总价是150万。这个价值是用比较法估计出来的。国企掏出150万买了这套可交易的商品房之后,要转成保障房,也就是说这套房子不能拿出来交易了,只能收租金。租金能收多少?

  我们按照保障房去算,假设就是1500块。那么一年就是1.8万的租金收入。投入150万,收回1.8万的租金。回报率1.2%。按照正常4%的回报率,这套房子只价值45万。

  也就是说一进一出,国企买一套房子就要亏100万。

  国企是傻的吗?往这种无底洞里投钱?但现实还真就这么干了!

  私企有难国企来兜,这样的事不少,可当国企有难“经营不善”时会怎样?

  直接倒闭,被收购变公为私,政府支持重新开张,你觉得那种可能性更大?我相信,从现实的很多例子来看,很多人可能都已经有了答案。

  从上面各种新闻、旧闻来看,政府对房企已经够好了吧,但他们还觉得不够,近日、合肥21家房企联名上书市政府,请求政府重拳出击,严厉打击“恶意维权”的刁民和房闹,保护开发商这个弱势群体。

  这是会哭的孩子有饭吃吗?正如文中所述,合肥楼市真的普遍存在“恶意维权”或是“专业房闹”吗?在一次次楼盘维权中,开发商和购房者作为对立的两方,究竟谁才是弱势群体?

  人心向背,看一看评论就知道,只能说是被宠的无法无天了!

  “恶意维权”?这帽子扣的好啊,让我们想到此前的各种“恶意”大帽子。

  “恶意讨薪”:

  “恶意返乡”:

  疫情期间被迫谋生后的“恶意打工”:

  恶意返乡,恶意春耕:

  “恶意不买房”:

  平民百姓那儿来的那么多“恶意”?一顶顶大帽子随便乱扣,感觉我们随时可能“被成为刁民”。

  花大力气“管理”普通人的各种“恶意”行为,但对于企业经营中的种种违法的行为却视而不见,甚至为企业站台,使出十八般武艺为企业营造出良好的经商环境。

  看看下面这些,也就对这种双标行为不稀奇了。

  南阳市委书记朱xx的一段公开讲话曾刷屏网络:

  " 每一位机关干部工作人员,你的工资都是纳税人企业给你提供的,从这个意义上讲,你就是企业的打工者,你就应该为企业提供服务,你没有任何理由不给企业提供服务。"

  " 你不要想着你是这长、那长,你是书记什么的,如果说你连为企业服务都做不到、做不好,你也谈不上为人民服务!"

  "谁砸了企业的饭碗,我们就砸谁的饭碗"

  “要像春天一般温暖”,“要像善待亲人”一样善待民营企业家...

  “谁跟民营企业过不去,我们就跟谁过不去”

  对企业家“能不捕不捕,能不诉不诉”。

  .....

  对于西方的文明法治社会,恩格斯一针见血地指出:

  “法律的运用比法律本身还要不人道得多;法律压迫穷人,富人管理法律。对于穷人是一条法律,对于富人是另一条法律”,“无产者经常被迫肩负法律的全部重担而享受不到法律的一点好处”。

  卖房公务员在胸前特意戴上党徽,他是否也曾感到迷茫。“为人民服务”不是口号,我国是为人民服务的社会主义国家,我们究竟应该怎样为人民服务?另外,领导干部的理论修养自己要当回事,“人民公仆”要明白谁才是“人民”,不要服务错了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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